法團打手:陳志華律師
- 2016年7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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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團律師,應該保持中立適時地為居民解釋法例,根本無須就居民提出的討論議題作法律詮釋。
但鍾沛林律師行陳志華,借其法團律師身份: 1. 不停去以其鮮明的個人立場去詮釋會議議程,影響居民投票意向; 2. 多次打斷居民間的正常討論,不停滲和「咁做咁做會被人告」的恐嚇言論; 3. 在驗票期間,他走去驗票位置看一看後,返回向肛主席報告「有好多反對票喎!」…
究竟肛主席請佢番唻係做法律顧問適時協助居民丫?定係負責虛耗會議時間取代居民發言嘅機會呢?
《Yahoo!知識+》都找得到陳志華律師:https://hk.answers.yahoo.com/question/index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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